南宁公积金
广西住房公积金制度被提案保障范围将扩大
2017-06-15 16:56
政协委员建议完善制度建设,非公经济组织也要为职工交住房公积金
九三区委、民建区委向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扩大广西住房公积金保障面,从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公有经济组织扩大落实到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提案:公积金应扩大到非公人员
百姓对住房公积金的期待度有多大?记者随机采访了十个南宁市民,被访者都期望所在的单位能有住房公积金这项福利待遇。
在广西民族大学任教的石老师,平均月工资在2500元左右,按照她的工资计算,她每月需要从工资中扣掉200多元的住房公积金。她说,每月工资扣掉多少公积金,学校就要帮她交多是好公积金,以后买房就不用愁了。
同样是教师,卢老师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她在广西一所民办职业院校任教。单位**帮她买医疗**、养老**等,但唯独没有住房公积金这项福利。对此,卢老师很无奈。
据民建区委提案的调查统计数据,到2006年年末,广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仅为174万人,仅占应参加职工的66%,如果按全社会就业认口计算,比例更低。
九三区委和民建区委都向自治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出,完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使更多的职工群众受益于这一制度。建议从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公有经济组织扩大落实到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九三区委提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资金,不应只是受惠于某一社会群体,而应让更多的人群享受,特别是让中低收入家庭受益。因此,本着公平的原则,建议全区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从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公有经济组织扩大到非公经济组织工作人员。
部门:民企需为职工**公积金
非公经济组织不需要为职工**住房公积金吗?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称,按照制度规定,凡用人单位跟职工签一年以上合同,用人单位是有责任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上,并没有限制民营企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可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由于多方面原因,私人企业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并不多。
去年,南宁设定南宁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设定2007年职工和未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1020元;已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36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23元。以后每年没有公布新的缴存标准前继续按上一年度的规定执行。